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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指南】集美大学校内勤工俭学篇

【校园指南】集美大学校内勤工俭学篇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校园指南】集美大学校内勤工俭学篇

可能大家都会对校内的勤工俭学比较感兴趣一点,毕竟,如果能在学校里在课余时间补贴下家用,赚点零花钱,想想都觉得那么美。

ps:图为美丽的集大。

首先,说一下本文的适用范围:校内勤工助学活动由学校统一组织和管理的。其他校外的兼职什么的,都不算在这里面哈!勤工俭学的来源是:学校从每年的学生缴费总额中拿出一部分来建立学生勤工助学基金,设立专户管理,专款用于支付学生参与校内非营利性单位的勤工助学活动的酬金。

勤工助学岗位类型分为固定岗位、临时岗位。固定岗位是指持续一个学期以上的长期性岗位和寒暑假期间的连续性岗位;临时岗位是指不具有长期性,通过一次或几次勤工助学活动即完成任务的工作岗位。

具体内容有:

(一)在党政管理、学生事务管理和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中设置的辅助性管理的工作;

(二)教学楼、办公楼、宿舍楼、实验室、展览陈列室等校园公共环境的兼职管理、清洁卫生工作;

(三)热线咨询等对外公共服务;

(四)参与学校安全保卫工作;

(五)办公场所搬迁等劳动;

(六)校内有关科技、文化、宣传、生活服务工作;

(七)寒、暑假护校值班;

(八)其它因需要设立的项目。

勤工俭学的要求:

1.按每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周不超过 8 小时,月平均上岗工时不低于 20 小时,每月不超过 40 小时,统筹安排、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2.学院设岗数原则上按学年贫困生数 25:1 的比例测算出的岗位数为上限。

3.不允许学生一人兼任多个固定岗,但允许一人每月兼任一个固定岗和一至二项临时岗。

4.在岗位工作量较大的情况下允许一岗多人,但每个岗位月酬金总额不超过400元。

研究生从事行政管理、教学事务、教育服务等助管、兼职辅导员固定岗位,以每月累计工作时间不低于 30 小时为标准,综合考察工作量、工作效果,酬金每月 600 元

更多详细内容,请参考学校集美大学学校办公室下发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