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治罪己诏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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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天承运皇帝,诏曰:
朕以凉德承嗣丕基,十八年于兹矣。自亲政以来,纪纲法度、用人行政,不能仰法太祖、太宗谟烈,因循悠乎,苟安目前,且渐习汉俗,于淳朴旧制日有更张,以致国治未臻,民生未遂,是朕之罪一也。
朕自弱龄即遇皇考太宗皇帝上宾,教训抚养,惟圣母皇太后慈育是依,大恩罔极,高厚莫酬,惟朝夕趋承,冀尽孝养,今不幸子道不终,诚悃未遂,是朕之罪一也。
皇考宾天时,朕止六岁,不能衰经行三年丧,终天抱恨,帷事奉皇太后,顺志承颜,且冀万年之后,庶尽子职,少抒前憾,今永违膝下,反上廑圣母哀痛,是朕之罪一也。
宗皇诸王贝勒等,皆系太祖、太宗子孙,为国藩翰,理应优遇,以示展亲。朕于诸王贝勒等,晋接既正东,恩惠复鲜,以致情谊睽隔,友爱之道未周,是朕之罪一也。
满洲诸臣,或历世竭忠,或累年效力,宣加倚托,尽厥猷为,朕不能信任,有才莫展。且明季失国,多由偏用文臣,朕不以为戒,反委任汉官,即部院印信,间亦令汉官掌管,以致满臣无心任事,精力懈弛,是朕之罪一也。
朕夙性好高,不能虚己延纳,于用人之际,务求其德于己相侔,未能随材器使,以致每叹乏人。若舍短录长,则人有微技,亦获见用,岂遂至于举世无材,是朕之罪一也。
设官分职,惟德是用,进退黜陟不可忽视,朕于廷臣中,有明知其不肖,刀不即行罢斥,仍复优容姑息,如刘正宗者,偏私躁忌,朕已洞悉于心,乃容其久任政地,诚可谓见贤而不能举,见不肖而不能退,是朕之罪一也。
国用浩繁,兵饷不足,然金花钱粮,尽给宫中之费,未常节省发施,及度支告匮,每令会议,即诸王大臣会议,岂能别有奇策,只得议及裁减俸禄,以赡军需,厚己薄人,益上损下,是朕之罪一也。
经营殿宇,造作器具,务极精工,求为前代后人所不及,无益之地,糜费甚多,乃不自省察,罔体民艰,是朕之罪一也。
端敬皇后于皇太后克尽孝道,辅佐朕躬,内政聿修,朕仰奉慈纶,追念贤淑,丧祭典礼概从优厚,然不能以礼止情,诸事太过,岂滥不经,是朕之罪一也。
祖宗创业,未尝任用中官。且明朝亡国,亦因委用宦寺。朕明知其弊,不以为戒。设立内十三衙门,委用任使,与明无异。致营私作弊,更逾往时,是朕之罪一也。
朕性闲静,常图安逸,燕处深宫,御朝绝少,以致与廷臣接见稀疏,上下情谊否塞,是朕之罪一也。
人之们事,孰能无过,在朕日御万几,自然多有违错,惟肯听言纳谏,则有过必知。朕每自恃聪明,不能听言纳谏。古云,良贾深藏若虚,君子盛德,容貌若愚。朕于斯言,大相违背,以致臣士缄然,不肯进言,是朕之罪一也。
朕既知过,每自尅责生悔,乃徒尚虚文,未能者改,以致过端日积,愆戾逾多,是朕之罪一也。
太祖、太宗创垂基业,所关至重,元良储嗣,不可久虚,朕子玄烨,佟氏妃所生也,年八岁,岐嶷颖慧,克承宗祧,兹立为皇太子,即遵典制,持服二十七日,释服,即皇帝位。特命内大臣索尼、苏克萨哈、遏必隆、鳌拜为辅臣,伊等皆勋旧重臣,朕以腹心寄托,其勉天忠尽,保翊中立,佐理政务,布告中外,咸使闻知。
顺治十八年正月初七日。
译文:
我以微薄的才德继承了皇位,已十八年了。自从亲政以来,在纲纪、法度、用人、施政等方面,未能效法太祖、太宗的谋略,因循守旧,散漫懒惰,满足于现状,而且逐步以儒家文化为主导,乃至改变了我满族优越的政治文化制度。
目前,国家还没有大治,百姓还不能安生,这是我的第一条罪状。我从小就遭遇了皇父太宗皇帝的丧事,教导抚养的事情,都依靠圣母皇太后的养育,这恩情无限大,再高再丰厚的东西都不能报答她,我只有每天伺候在她身边,希望尽孝来赡养她,现在不幸的是我这个做儿子的即将死去,我的愿望没有实现,这是我的第二条罪状。
父皇去世时,我只有六岁,不能够批缞戴孝遵行三年的丧礼,每天我都很遗憾,只有侍奉皇太后,听从她的意愿,让她高兴,并且希望她在万年(去世)之后,我做好儿子应该做的(就是守孝),来稍微减轻对父皇的遗憾,而今我却要永远离开母亲了,反而让母亲为我痛,这是我的第三条罪状。
宗亲、诸王、贝勒们等人,都是太祖、太宗的子孙,为国家尽文武之力,理应受到优厚的待遇,来显示我对亲人的关爱。我对于诸王贝勒等人,接见他们我都在正东(尊贵的方位),也很少给他们恩惠,导致族人情谊产生隔阂,没有很好地达到友爱,这是我的第四条罪状。
满洲的大臣们,有的好几代都尽忠报国,有的多年效力朝廷,应该更好地依托他们,使他们发挥所有的才能,我确不能信任他们,使他们的才能无法施展。
而且明朝丧国,大多是因为偏爱任用文臣,我不但不引以为戒,反而委任汉族官员,甚至各部院的印信,有时也让汉族官员来掌管,导致了满族大臣不愿做事,精力松懈,这是我的第五条罪状。
我的品性高傲,不能够虚心听从他人意见,在用人之的时候,务求他的品性要和我的差不多,我不能够根据他们个人的才能来使用他们,还总是叹息缺少人才。如果舍去别人短处,利用他的长处,则一个人有小能耐,也能被任用,怎会达到今天这样满天下都找不到人才的局面?这是我的第六条罪状。
设立官职,有品德的人才任用,官员的进退、奖罚不应该忽视,我对于朝廷的一些大臣,明知他们的品德 不好,确不立即进行罢免、训斥,仍然姑息纵容他们,像刘正宗这个人,他偏私、骄躁、妒忌,我全都知晓,却容忍他很长时间在官位上,真可以说是见到贤人不能提拔,见到不贤的人不能贬退,这是我的第七条罪状。
国家的开支非常庞大,兵饷不足,但是金花、钱粮,全都供给给了宫中,从未俭省节约,施舍别处,等到开支不够用了,总是下令开会商议,让诸王大臣们来商议,怎能想到好的办法,只得商量裁减他们的俸禄,来补充军饷,厚待自己,薄待别人,让上级收益,让下级受损,这是我的第八条罪状。
营造宫殿楼宇,制造器具,我都追求精细,让前代、后人都不能达到那种水平,没有用的地方,浪费了很多钱物,我却不能够反省自己,没有体会到百姓的艰辛,这是我的第九条罪状。
端敬皇后对皇太后及其孝顺,并辅佐我,她管理的内政非常好,我根据母后的意愿,追念皇后的贤淑,对她的丧祭典礼异常优厚,但是我只顾任性,不能根据礼法行事,好多事做得太过,太过就是荒唐,这是我的第十条罪状。
我性格喜欢安静,常常贪图安逸,卧在深宫,很少上朝听事,以致很少和朝廷大臣会见,上下级的情谊被阻隔,这是我的第十一条罪状。
人们行事,谁没有过错?对我来说,日理万机,当然会犯很多错误,只要肯听纳别人的意见,就能有过必知。我却总是自恃聪明,不能听纳意见。古话说,好的商人藏货,表面看不出来,有大德的君子,容貌看起来像愚蠢的。我对这句话,大相违背,以致大臣们沉默不语,不愿意奏言,这是我的第十二条罪状。
我既已知道了自己的过错,总是自责后悔,其实空有掩饰,没能改正过,以致弊端堆积,乖戾的事情越来越多,这是我的第十三条罪状。
太祖、太宗创立基业,我的责任重大,好的继承人,不能长时间空着,我的儿子玄烨,是皇妃佟氏所生,今年八岁,非常聪慧,可以继承祖宗基页,现立他为皇太子,立即遵从典制,为我穿孝服二十七天,然后脱下丧服,即皇帝位。
特命内大臣索尼、苏克萨哈、遏必隆、鳌拜为辅政大臣,你们都是勋旧重臣,我以真心托付你们,你们一定要尽忠尽力,扶持幼主,帮助处理政务,此昭宣布朝廷内外,让天下人都知道。顺治十八年正月初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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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顺治皇帝六岁登基,十四岁亲政,二十四岁去世,打理朝政、主持军国大事十年,政绩颇多。但民间于这位青年皇帝传说较多的却是他与董鄂妃的爱情及其本人消极厌世闹着要出家的故事。
其实顺治在政治上是很有作为的。他亲政之初,国内军事、政治、经济各方面都是危机四伏,而这位长期生活在关外的满洲皇帝连汉文的奏章都看不太懂,更不要说学习历代汉家皇帝的治国经验了。
但他以皇帝之尊,并未沉溺于享乐,而是极其刻苦地学习汉族文化,天不亮就起床读书,为了背诵一些名篇名著,彻夜不睡。在每日处理大量的军务政务的同时,汲取了大量的文化知识,不断完善他的统治方法和手段。
在军事上,面对全国蜂起的战乱,他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制定了重抚轻剿的策略,大胆放手地任用汉族降官,不断取得军事上的胜利,稳定了国内局势。在政治上,他整顿吏治、严惩贪官,力求建立廉洁、高效的行政机构。
在经济上,他招抚流民,鼓励开荒,免除自明末以来对百姓的种种科派,连各地向皇上进贡土特产品也下令免除,救灾救荒,大力发展生产。
顺治在治理国家方面,清明之举不少,其中比较突出的一条是他能诚心听取下情,容许臣下犯颜直谏,即使提的意见非常尖锐,他也不以为忤。相反,臣下不提意见,他反而不高兴。如此大度的气节,不仅远远超过他的先辈,对其后代也发生着深刻影响。
清朝诸帝大多勤政而有作为,能听得不同意见,很少如前代皇帝,一语不合,便把提意见甚至提建议的大臣打个皮开肉绽,直到要了人家脑袋。这里顺治皇帝的表率不能不说对他的后人有着重要的影响。
更难得的是,当时的福临,只有十几岁,二十出头,以我们今天许多家庭的条件来看,还不过是个孩子,但那时的福临就能有这般见识,这般作为,实属难能可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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