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是指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核心,对历史文化积淀丰厚、存续状态良好,具有重要价值和鲜明特色的文化形态进行整体性保护,并经文化和旅游部同意设立的特定区域。
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应坚持保护优先、整体保护、见人见物见生活的理念,既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也保护孕育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人文环境和自然环境,实现“遗产丰富、氛围浓厚、特色鲜明、民众受益”的目标。
2007年,文化部(现文化和旅游部)设立了我国首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文化和旅游部于2019年、2023年公布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截至2023年8月,我国共设立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16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7个,涉及省份17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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