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游乐场起摩擦,男子掌掴别家小孩妈妈,这种行为是否会被认定为互殴?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陌生人在相处的过程当中难免会发生矛盾,但是大多数的人都能够选择隐忍,大事化小小事化无,但与此同时,并非每一个人都能够完好的管理自己的情绪,很有可能因为一些小争执矛盾而擦枪走火,最终引发更为激烈的争端,甚至事态一发不可收拾。
近日在湖北孝感就发生了这样的一件事情,一名男子陆先生在国庆期间带着老婆孩子在当地的游乐场玩耍,当时小孩子因玩滑梯的时候没有发现前面还有一个小女孩,所以在滑落之余不慎撞到了对方,当然陆先生的妻子第一时间目睹这种情形的发生,也赶紧找到被撞孩子的父亲当面道歉,本以为对方能够选择理解接受歉意,想不到被撞孩子的父亲竟然是一个脾气暴躁之人,当他看到自家孩子被撞倒以后显得相当气愤,并没有第一时间理会对方家长的歉意,而是不管三七二十一给对方孩子的妈妈扇了两巴掌。

一个大男人赤手空拳之下竟然对一个弱女子当面扇了两巴掌,想必对于任何一位有正义感同理心的人都不会原谅,这种不分青红皂白的行为就是报复的心理,当然这名男子冲动过分的举动也彻底惹怒陆先生,他当然也容忍不了自己的妻子被一个陌生男子如此欺负,所以一气之下也和该名男子瞬间扭打了起来。

结果可想而知,两名当事人也因为在公共场合互殴被当地的公安机关予以行政拘留。

正所谓冲动就是魔鬼,这原本就是一件小事情,小孩子在玩耍期间发生肢体的磕磕碰碰本来就是一件小事情,而那名男子以为孩子出气为由公然暴力殴打一个弱女子,显然就不是一个爷们所应该拥有的气度,更是充满了戾气,正是因为他的冲动,最终才引发后续两个男子的互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