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工程通用专业甲、乙级如何申报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环境工程通用专业的前身,是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分为5个分项,是从事环保设计相关工作的资质门槛。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2021年7月1日起,调整为环境工程通用专业,分为甲、乙级,不设分项,企业取得资质后,可从事原资质5个分项的设计工作,符合国家提倡的“放管服”改革优化。
受理标准:
1.服务对象:企业法人
2.受理条件:从事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活动的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资产、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勘察设计业绩等条件申请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活动。需满足以下规定要求: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 2.《关于印发〈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设86号);3.《关于印发〈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2号);4.《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资产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6〕122号)。此事项的“首次申请”是指企业无任何类型的设计资质,申请第一项设计资质。
申报材料:
1.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承诺书
2.企业法定代表人、合伙人的身份证明
3.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毕业证书
4.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以及主导专业非注册专业技…
5.企业申请资质前一年度或当期合法的财务报表(须包括净资…
6.《工程设计资质申请表》
7.固定办公场所的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及租(借)方产权证明...
8.企业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的身份证明、毕业...
9.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明
申报流程:
线上一网通办,无线下流程
设定依据:
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
2.广东省第二批扩大县级政府管理权限事项目录
3.广东省第二批扩大县级政府管理权限事项目录
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
5.《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6.《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1年修订)
7.《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8.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
9.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试点的通知(此文非主动公开)建办市函〔2020〕654号



